文化和旅游部等多部门印发《关于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提出,鼓励各地根据需求,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公共营地。在符合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利用各类空间建设公共营地,提升公共营地建设水平和服务品质。鼓励各地用好相关政策,支持经营性营地项目建设。支持市场主体做大做强。在符合相关规定和规划的前提下,探索支持在转型退出的高尔夫球场、乡村民宿等项目基础上发展露营旅游休闲服务。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、旅游度假区、乡村旅游点、环城游憩带、郊野公园、体育公园等,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,划出露营休闲功能区,提供露营服务。鼓励城市公园利用空闲地、草坪区或林下空间划定非住宿帐篷区域,供群众休闲活动使用。同时,完善相关配套设施,根据植物生长周期和特性,制定切实可行的开放时间,建立地块轮换制度,避免植被被过度踩踏,加强植物养护和设施环境维护管理。
暂无数据